Everything about 代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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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,小莫又给了我一篇“乡镇企业发展所遇瓶颈”的本科毕业论文试手。在她的指导下,我从知网数据库里下载了几篇相同领域的文章,从中分别摘取了“问题”、“原因”和“解决措施”,采用“转述”的方法拼凑成了一篇新的论文——“问题”可以替换为“不足”,“原因”可以改为“缘由”,“措施”可以写成“途径”。
现在我自己成立了一个文案团队,因为浙大硕士学历,所以有很多资源人脉,可以挖到很优秀的写手,和他们成立团队,承包文字类项目。我们基本都是浙大、上财等名校硕博。也希望我们能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。
留学在外本身就是一个很不容易的事情, 不同的文化差异, 陌生的环境, 远离亲人朋友独自在海外生活, 压力可想而知.
这些商家通常都打着“原创代写”“定制服务”等噱头,评论区基本上都是走心的长段好评。
不合规背后究竟隐藏着一条怎样的灰色产业链?记者近日从需求端的“客户”到供应端的“写手”“中介”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度调查。
论文代写 对于代写的人来说,一次被发现只是损失一个客户和一次报酬,但是对于学生自己,相当于赔上整个学业。明显是非常不划算的!
为了遏制如洪水泛滥般愈演愈烈的代写论文现象,国家规定了发表学术论文的五不准内容,即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、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、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、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、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。但是,在道德行政范围内,对代写论文商业链条上的四方(需求方、中介方、代写方、发表方)的制裁远未见效。毕业论文和职称论文是持久的强需求。单位必须加强对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和科研过程考评,从源头上减少代写论文的需求。工商和互联网管理机构必须制订和执行强有力措施,关闭和杜绝代写论文的网站、商家和营销推广。科研人员必须洁身自好,拒绝金钱诱惑,不出卖自己的才华去帮助别人欺诈,也不能粗制滥造拼凑代写垃圾论文去祸害全球学术界。期刊编辑必须拒绝贿赂腐蚀,并练就一双火眼金睛,识别、揭发并拒绝代写的论文。应当鼓励全社会曝光揭发代写论文,把学术打假进行到底。在道德教育约束和行政法规治理的同时,目前社会上正在热议代写论文是否也应当像组织考试作弊一样入刑。当道德行政管束全部失效时,唯一能够制止代写论文这一灾祸的手段就是作为刑事犯罪进行处罚。
叔本华说:“欲望是罪恶的根源”。欲望,要取之有道,切记欲速则不达,欲小利则大事不成!
记者调查发现,有的中介因欺骗学生和写手被大量投诉曝光,但“改头换面”后依旧活跃在各电商平台及校园群,“生意”风生水起。
我那时对代写一无所知。但我很清楚,肯定和我主动给报纸副刊、征文比赛投稿不一样。可我没有选择余地,我投的那些稿子都石沉大海了,只有这个向老师还在和我聊天。
这类模式中还包括中介与写手合作方式,常见于长期从事代写论文的中介。由于近年论文审查要求愈加严格,为了安全起见,他们不再建立写手群,而是选择单独派单或者在朋友圈里派单,愿意接单的写手再与中介单独沟通。
这是一个与普通人生活相距甚远的行业,也就是在某位“博士明星”问了句“知网为何物”、某位学术大咖论文造假、或某位官员被扒出早年学位论文涉嫌代笔时,大家才会想起来讨论几句。有圈内人曾经这样告诉我:“没有人注意是好事,我们可以‘闷声发大财’。哪天有人注意了,我们的财路也算是走到头了。”
“诚信出问题,一票否决才行!”有业内人士指出,学生要加强自律,针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完成、发表论文的人员,应加大惩处力度。
有些客户属于“我爱学术,但我绝不亲自写”类型。有次某个客户提出,需要先提交一份draft,并且能于某日之前写完,然后我依约完成了。过了一天,客户表示这篇draft他拿去与教授讨论过,教授提出了如下修改意见云云,希望能根据教授意见进行修改。我修改后又过了两天,客户再次表示,他又和教授进行了meeting,讨论之后又得到了如下意见,等等。于是,在这篇time period paper最终的deadline之前,这位客户与教授来来回回讨论了不下三四次,大概最终也得到了一个满意的分数。相比前面所提到的那类客户,这种客户算是“很有想法”;但既然如此有想法,又希望在教授面前好好表现,为什么不认认真真写一篇真正属于自己的论文呢?